
昨天,長春的嘉剛兄跟我說,長春交警開始集中檢查開車打電話陋習,即使是使用藍牙設備打電話,一旦被查實,也將會被處以罰款200元加2分的處罰。那么如何確定駕駛者是在打電話?交警的做法是,只要看到駕駛者在說話并可能是在打電話,就通過查詢其通話記錄來進行確認。
對于用藍牙耳機,或者是車載藍牙終端打電話,是否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,其實并沒有確切定論。長春市的處罰根據,主要是三個來源: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》第六十二條規定,駕駛機動車不得有“撥打接聽手持電話、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”。又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中第九十條的規定,“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,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”。還有《2013年最新交通法規扣分細則》中規定,有撥打、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交通安全駕駛行為的,處罰兩分。
但是這里有個模糊之處,就是規定中提到的手持電話。是手拿著電話撥打才算是違法,還是只要用手持電話撥打就算是違法呢?
不管這一模糊之處最終將如何確定,筆者認為,開車撥打電話,無論是手持還是藍牙,對駕駛者和行人的安全都有一定的影響。接打電話肯定會導致駕駛者分神,要么在路上磨磨唧唧,阻礙道路正常行駛,要么就是一不留神闖了紅燈壓了線。這種駕駛陋習,確實應該盡快革除。至于如何革除,我認為應該探討更加合適的方式,而不是用一刀切的罰款罰分的處罰手段。
開車撥打電話對駕乘者以及行人的安全性產生影響,由此我聯想到當前非;鸨能嚶摼W系統。那么隨著車聯網的更加智能化普及,這一套系統對道路交通安全性的負面影響又如何解決呢?
在車聯網的發展中,車載系統的發展始終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分支。不過問題在于,開車時對車載導航、音樂、視頻等進行控制,同樣會對駕駛者的安全性造成一定影響。導航還能停車時來進行操作,但開車聽故事、聽相聲的,駕駛者往往都要分散不小的注意力去關注故事、相聲在講什么,分神就是不可避免的。那么,它對安全的威脅,恐怕就不一定要比撥打手持電話更小了。
所以,當各種車聯網的概念涌出,各種車聯網發展路線的大步前進時,筆者希望更多的開發者,在關注和宣傳車聯網的各種功能、各種先進時,千萬不可忽視安全性的同步提升上。
在筆者看來,車聯網各種娛樂功能提升的同時,必須要伴隨著車輛的控制智能化同比發展。對駕駛員駕駛狀態的監控、對車輛外圍交通狀況的監控、對車輛本身故障的監控等,都必須要達到同步,車聯網才是最健康的。
所以,在前后裝車機智能化被大家看做是車聯網的主要內容時,請車企和相關研發人員們,千萬不要忽視傳統汽車控制智能化技術的發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