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鍵詞:虛擬運營商 產品思路 B2C2B 競爭情報 賽立信
摘要:虛擬運營商加入電信業,讓整個業界生態變得更為豐富。但是虛擬運營商想要在市場上有所砍獲,做出符合需求的產品是重中之重,筆者認為通信產品的設計中,虛擬運營商可以運用B2C2B的模式,相互配合方能迎合市場變化中的需求,提升競爭力。
虛擬運營商從無到有,到整個隊伍的迅速擴張,再到進入市場,仿佛是向整個電信業撒下了一波種子,讓整個業界生態變得更為豐富。
然而,播了種并不意味著就會生根發芽,更何況是收成。在市場化程度最高的電信業,達爾文的進化論總是體驗得淋漓盡致,最終能存活下來的,肯定是最符合市場需求、最有競爭力的,所以不妨讓來自各行各業優秀的公司參與其中,相信工信部在審批牌照申請的時候也可考慮到這一點。賽立信通信研究部認為,最終獲得牌照的公司數不止現在的,潛在的競爭壓力只大不小,想要在市場上有所砍獲,做出符合需求的產品是重中之重,但是傳統的產品設計思路并不盡如人意,因此需要有新的思路,因此結合了C2B的循環B2C2B模式(Business-to-Consumer-to-Business的縮寫,即商家對消費者再對商家)就有了用武之地。
產品思路之所以重要是因為虛擬運營商的基礎成本并不占優勢,單純的轉售模式十分薄弱。它們從移動、電信、聯通三大家按一定的折扣批發買入通信資源,然后組合成各種的套餐投放市場,這樣寄人籬下的生存狀態決定了批發折扣不可能有較大降價空間,攤上運營成本的話就更可以想象了。其次,國內的基礎運營商只有三家,相對于其它充分市場化地區動輒5、6家以上的數量(如歐洲),通信資源供應方的地位十分強勢,也會導致虛擬運營商的獲取成本提高。
成本決定了虛擬運營商不可能通過低價的方式來維持企業的運作,但作為獲取第一批客戶的方式,以及吸引眼球的推廣策略,仍有可取之處。但是可以肯定的是,簡單的批發轉零售,賺取微薄利潤并不是虛擬運營商未來的生存方式,這樣不過是運營商渠道社會化的一個變種。
虛擬運營商的核心競爭力在于對通信資源進行二次加工,歸根結底就是對產品的設計能力。雖然各家都沒做過運營商的活,只能摸著石頭過河,但它們都在各自領域擁有一定的優勢,對該行業的理解非外人能及,可以透過多年來在行業積累的數據,結合自身領域和業務的特色,在某一個細分市場推出特色服務,此乃虛擬運營商的制勝之道。這里就是整個產品思路B2C2B的前半段——B2C模式:由虛擬運營商集中分析發掘,制定產品及市場策略;然后到供應商那里統一采購,分組處理打包,最后把產品賣到消費者的手中。
虛擬運營業務的市場定位在于成為自身主業的定向增值服務,一方面鞏固了本業的用戶基礎,另一方面借由經營虛擬運營商所得的數據中“掘金”,以促進本業的發展。雖然它們干這行的初衷五花八門,但實際上卻起到了發掘潛在客戶群體,把市場這塊蛋糕做大的作用。
以“分享通信”為例,這個以行業應用解決方案起家的B2B企業,正謀劃通過170號段為教育這個細分行業提供更安全健康的個人信息服務。

以物流行業為例,中期集團和長江時代為代表的虛擬運營商通過整合物流行業,將通信能力(語音、短信、數據等)滲透到物流領域。用戶可以參與到物流過程,實現物流的實時監測、管理,最終組合成物流產品,將物流過程的流量轉變成手機流量,以流量變現,實現倍增價值,增強商業模式。
賽立信通信研究部認為,在前半段B2C流程中,大部分的虛擬運營商因為來自的領域不同,業務側重點不同,導致切入的細分市場也不同,所以暫時沒有直接的競爭關系,甚至不排除未來的合作可能,但是隨著獲得牌照的同業者的出現,又或者市場告別野蠻生長,由藍海轉變為紅海的時候,準確來說就是當同質化競爭出現的時候,價格戰仿佛就成為唯一的選擇。這時候就輪到后半段的C2B模式(即消費者對企業,customer to business)就發揮它的功力了。
一直以來,都是先有需求后有產品,但是在虛擬運營商所在的細分市場上,潛在的客戶對于自身的需求并沒有一個清晰的認知,所以前期只能通過以虛擬運營商為主導的B2C模式來設計產品,隨著用戶的增加,還有對市場的培養后,客戶對自身需求有了具體的認知,此時C2B模式在定制方面的能力就得到了最大的效用,因為它真正從源頭上實現了以消費者的需求為出發點,在產品差異化個性化方面的可能無可比擬,例如虛擬運營商可以選擇在不同的終端設置相關的軟件服務,讓客戶自定義套餐的內容,系統收集數據后根據不同的群體的需求分組,再以中位數的方式生產對應的套餐。
另外,虛擬運營商還可以安排人員跟進不同類型、不同價錢的通信產品在網絡上的留言、評論等,從中挖掘對產品的靈感,同時借助一些分析工具分析這些信息,如果覺得這是個商機,就立即設計出少量的樣品投放市場,然后與購買者進行接觸、溝通,通過購買者的反饋不斷地改進,如果銷量好,就大量推出市場;如果銷量欠佳,就砍掉這個產品。通過這樣的低成本C2B模式快速試錯,然后循環到之前的B2C模式快速銷售,兩種模式互相支持,形成良好性循環,最終提升了產品的競爭力。
古人云:以正合,以奇勝。在通信產品的設計中,陣地戰有B2C的打法、亂戰有C2B的打法,相互配合方能迎合市場變化中的需求,但是虛擬運營商的競爭力還包括品牌的構建、客戶的信任、服務的質量……缺一不可,只有補齊短板,方能在市場競爭中突圍而出。
(賽立信通信研究部 劉智亮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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